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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百視雜誌 > 2011年1月
 

市府搬新家 服務不打折

市府搬新家 服務不打折

總機不改號 另設聯合服務中心

文•圖/台中市政府
卜安婕 / 譯

台中縣市在12月25日合併改制為直轄市,改制之後設有27個一級機關,辦公廳舍也隨之調整。未來各機關主要分別在台中市新市政大樓、台中縣陽明大樓及台中市台中州廳等3個地點辦公。原台中市政府將在台中州廳辦公至12月24日,並於下班後進行搬遷作業,自12月27日起,直轄市政府將於新市政大樓為民服務;陽明大樓辦公之各機關於12月29日以後進行搬遷進駐作業;台中州廳日後由改制後之環境保護局及都市發展局進駐;交通局則配合新議政大樓完工時程規劃進駐原台中市議會大樓。

分機改碼 廣設服務中心
為方便市民撥打洽公電話,台中市政府的總機電話將不改號,仍維持04-22289111,但因改制後組織編制重新規劃且增多,分機由4碼改為5碼,舊的分機號碼至12月25日將全面改號。新的分機號碼表待銓敘部核定台中直轄市政府的各單位別後,即可分送到各區公所及里辦公處,供民眾查看。改制初期市民如不知各機關電話,除總機可供詢問外,也可以撥打1999市民專線詢問。搬遷及縣市合併初期也將於新市政大樓、陽明大樓及台中州廳一樓設置「聯合服務中心」,以專人、專責、專業駐點方式為民服務。

未來有14個機關搬到新市政大樓上班,其餘機關則分別在台中州廳及陽明大樓等地上班,為方便市民就近洽公,將以區域服務中心,讓山區、屯區及海線的市民可以很輕鬆的辦理各項業務。此外,市府交通處規劃大台中便民交通路線,如豐原到台中、大里及太平到台中等區間快捷交通路線,以利民眾洽公及新市府員工通勤之大眾運輸需求。